长安汽车给吉利汽车发律师函,吉利银河之光,是抄袭还是原创?
2月23日,吉利汽车发布了全新中高端新能源系列“吉利银河”,同时命名为“银河之光”的智能电动原型车同步亮相。
区别于概念车的定义,原型车意味着发布的车型基本就是今后量产的状态,所以银河之光凭借前卫新颖的设计风格,迅速成为市场终端的关注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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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吉利银河之光的市场热度还在持续的时候,2月28日上午,一张由长安汽车发起的,起诉吉利汽车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的律师函,在汽车圈又引起大家极大的关注。
该律师函的内容称,吉利汽车2月23日对外发布的银河之光的原型车,经对比发现,该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的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
中国汽车行业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例子不少,但大部分都是自主汽车品牌被合资车企起诉,像长安吉利这种同为优秀自主汽车企业,并在新车型发布不久的第一时间,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行为,好像之前还没有先例。
从一般常识来讲,长安汽车的这种维权行为显然是有备而来。而吉利汽车也在第一时间对这个事件进行了回应,发布了观点鲜明的特别声明。
吉利汽车首先强调了吉利银河之光是吉利汽车的原创设计,不存在任何抄袭和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同时又非常详细的阐述了银河之光的产品创意和设计理念。
并在最后声明,吉利汽车不仅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同时也不容其他车企的恶意抹黑和攻击,在必要的时候,将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吉利汽车高级副总裁在转发这份声明时又公开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冮,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在面对长安汽车发起的律师函的内容,作为吉利汽车的高管,其态度显然非常明确和坚定。
汽车知识产权保护,是个相对复杂的问题,我国之前出现的一些关于汽车知识产权侵权的官司,涉及国内车企的时候,最后的结果,一般都以庭外和解为主。毕竟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取证,确实存在很多的难度。
但是像长安汽车这样,在很快的时间内,直接给吉利汽车发律师函,显然也是有相当地准备,并取得了某些方面的证据,不然同样作为自主汽车品牌的领军企业,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长安汽车应该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
那吉利的银河之光,到底是抄袭还是原创呢?网上评论说,确实有长安汽车的设计师跳槽到吉利了,这是否是长安汽车发起侵权维权的底气?
面对吉利汽车的回应声明,长安汽车下一步会有什么动作,值得期待。
小叶汽车闲话,汽车话题的即兴表达。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