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须涉及哪些方面的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须涉及哪些方面的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的损失有:
1.车辆损失;
2.其他财产损失。指的是受害人随身或者随车携带的财产发生损失的情况;
(资料图片)
3.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包括误工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哪些条件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
2.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
4.不存在免责事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的程序: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在实践中,车祸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准确数额要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当地相关标准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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